資訊首頁 > 土地政策 > 征地補償

2019《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2019年07月05日 15:28來源:潢川縣人民政府網點擊量:0

2019年6月5日,河南省信陽市潢川縣人民政府印發《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潢政〔2019〕21號),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是政策原文:

2019《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潢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

潢政〔2019〕2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縣直各單位:

《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潢川縣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潢川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和《信陽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信政文〔2017〕2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潢川縣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給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公平補償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潢川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第四條 潢川縣房產管理中心為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縣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潢川縣房屋征收辦公室負責本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日常工作。

縣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縣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實施征收具體工作的,應當向實施單位出具委托書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委托范圍。房屋征收部門應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工作進行有效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縣房管、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司法、發改、財政、審計、公安、市場監管、稅務、文物、信訪等有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縣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部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工作。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應當積極主動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從事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工作人員,應當熟知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并具備房屋征收工作相應的專業知識??h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定期對從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的檢查以及被征收人的監督。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八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項目,確需征收房屋的,由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第九條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符合相關條件、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類征收項目,由建設活動實施單位向縣房屋征收部門提出書面房屋征收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項目所在區位、范圍、被征收人的戶數及項目建設等基本情況;

(二)縣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證明資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項目納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相關資料;

(三)縣規劃部門出具的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證明材料和房屋征收規劃用地紅線圖。

(四)縣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資料和項目范圍內土地所有權性質的相關資料;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經審核認為符合相關規定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房屋征收工作??h房屋征收部門應組織人員對征收范圍的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并結合縣房管、住建、自然資源、財政等相關部門予以核實,相關部門和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

縣人民政府應組織房管、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資源、財政等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和占地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h規劃部門負責征收范圍內違法建筑的認定;縣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對征收范圍內土地權屬的調查認定與勘界;縣房管部門負責房屋用途及面積的核實;其他部門依據職責予以配合。

調查結果應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一條 征收范圍內已登記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

第十二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房屋征收預評估價格和調查核實的情況,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縣人民政府。

征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法律依據、征收范圍、征收部門及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標準、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獎勵標準、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縣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定的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條 縣人民政府應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征收補償方案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以戶為單位半數以上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公眾代表一般為群眾代表、基層組織代表、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等。

第十四條 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縣房屋征收部門及信訪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提交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200戶以上的,應當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應設立征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h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保證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

第十六條 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的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在5日內在房屋征收范圍內發布房屋征收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縣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七條 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分割轉讓房屋和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及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上述行為的,不予補償,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房屋征收部門應同時書面通知縣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征收范圍內的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各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辦理。

第三章  征收評估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及相關規定評估確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一批社會信譽好、綜合實力強、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供被征收人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后,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書面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受托的房屋征收價格評估業務。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所必需的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權屬等相關資料,并協助實地查勘??h房屋征收部門、被征收人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被征收人拒絕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的,房屋征收評估價格按縣住建、自然資源、房管等部門作出的合法權屬文件結合房屋征收區域內被征收類似房屋的價值評估。未經登記的,按本辦法相關規定或縣住建、自然資源、房管等部門認定作為評估依據。被征收人承擔不協助實地查勘的不利后果。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在評估報告中說明。

第二十二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及時向縣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h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滿后,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被征收人或者縣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報告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房地產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的復核評估申請。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出具復核結果并送達。被征收人或者縣房屋征收部門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信陽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四章  征收補償

第二十三條 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四)房屋裝修、房屋附屬物的補償。

第二十四條 征收個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政府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五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在簽約期限內簽約并搬遷的,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加獎勵面積,不足50平方米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直接安置到50平方米的住房;安置到5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安置房建筑綜合成本價支付房款;安置到6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市場價支付房款。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在簽約期限內簽約并搬遷的,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不足50平方米且他處無住房的,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算面積,根據其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標準給予補償。

第二十六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原則上按照不動產證書(房屋權屬證書)計戶。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且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交房的,住宅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給予上浮30%的自行安置費,非住宅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給予上浮20%的自行安置費。

征收行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房屋,原則上按照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按1:1對等調換,原則上產權調換的房屋,與被征收房屋對等建筑面積部分不補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產權調換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用以購置新房或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以減征或免征契稅,具體辦法執行國家的契稅政策。

第二十七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征收住宅房屋的,向被征收人發放搬遷費,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一次性安置到位的,每戶發放2000元搬遷費,選擇產權調換需兩次搬遷的,每戶發放4000元搬遷費。征收非住宅房屋,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根據貨物搬遷或者設備拆裝、運輸發生的客觀費用協商確定被征收人搬遷費;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h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幫助搬遷的,不予支付被征收人搬遷費。

征收住宅房屋的,臨時安置費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計算,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0平方米計算面積。選擇貨幣補償的,按每平方米8元發放3個月。選擇產權調換的,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發放,直到安置房交付為止。

第二十八條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的,征收部門應當給予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潤值確定。月平均利潤值依據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納稅證明推算確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期間納稅證明為依據推算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商業、服務性行業按4個月計算,工業生產行業按8個月計算。

對被征收房屋用途為住宅改為經營用房的,且房屋征收時正在從事經營、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有連續納稅憑證或免稅證明的合法建筑,根據經營年限及納稅歷史情況,對從事經營部分可以給予適當經營損失補償。

第二十九條  被征收房屋的裝飾裝修、房屋附屬設施的補償標準和計算方式參照潢川縣縣城規劃區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和附著物補償費標準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第三十一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被征收人拒不搬遷的,也不提起訴訟的,征收單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

第三十二條 縣公安、教育、自然資源、房管、城市管理、電力等部門應當及時辦理和安排被征收人戶口轉移、子女轉學轉托、不動產權登記以及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三十三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三十四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五章  獎勵補助

第三十五條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過程中按期履約、配合調查、自覺控違、帶頭搬遷、且在簽約搬遷期限內簽約并交房的,給予以下獎勵。

(一)按期履約獎

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搬遷期限之內,自簽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起20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每戶獎勵30000元;第21日至27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每戶獎勵10000元。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自簽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起20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住宅和非住宅均給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20%的獎勵;第21日至27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給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10%的獎勵。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自簽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起20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給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30%的獎勵;第21日至27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給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20%的獎勵;第28日至34日內簽約并搬遷交房的,給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0%的獎勵。

(二)配合調查獎

房屋調查登記公告發布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被征收人積極主動配合房屋征收部門開展入戶調查摸底、房屋登記丈量、認定權屬性質及用途的,給予每戶支持公共利益項目建設配合調查獎5000元。

(三)自覺控違獎

被征收人沒有違法改、擴建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行為的,給予每戶自覺控違獎1000元至5000元。

(四)帶頭搬遷獎

被征收人自簽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起15日內帶頭簽約并搬遷交房的,給予每戶帶頭搬遷獎5000元。

(五)整體或片區榮譽獎

為鼓勵房屋征收范圍內的同一居民小組、同一片區或同一建設項目的被征收人互相做工作,自發積極主動簽訂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交房的,設立征收整體榮譽獎。自簽約搬遷期限開始之日起20日內同一居民小組、同一片區或同一建設項目的被征收人全部完成簽約并搬遷交房的,每戶獎勵20000元。

被征收人在上述規定的簽約搬遷獎勵期滿后再簽約、搬遷的,或房屋被依法強制拆除的,不享受任何獎勵。

第三十六條 被征收人擁有獨立國有土地使用權,且用地總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多出的土地面積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給予貨幣補償,國有劃撥土地的參照國有劃撥土地權益價補償,國有出讓土地的參照國有出讓土地基準地價補償,多出的土地部分不再支付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享受獎勵。

第六章  補償決定

第三十七條 縣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縣房屋征收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一)房屋所有權人下落不明的;

(二)沒有房屋所有權關系證明的;

(三)暫時無法考證房屋合法所有權人的;

(四)房屋所有權有糾紛尚未依法解決或正在訴訟的;

(五)其他需要作出補償決定的情形。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縣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房屋征收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被征收房屋的注銷登記工作。

第四十條 房屋拆除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拆除施工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施工現場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塵降噪,保持環境清潔。

第四十一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未明確的事項須縣房屋征收部門上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1月29日發布的《潢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實施意見(試行)》(潢政〔2013〕77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按原規定執行。

85%的人還看了
你可能也愛看
附近熱門土地
最新資訊
查看更多資訊
加載中...
火熱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載土流APP

獲取一手地塊信息

小土給您發了元的新用戶紅包
距離領取結束時間還剩
-
-
-
恭喜獲得土流紅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賬戶券包
您可下載app進行查看和使用
无码a级毛片免费视频下载_出差我被公高潮a片久久_国产jjzzjjzz视频免费看_永久免费av无码网站性色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