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簡稱為農地。其改革后能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落實。其中集體所有權就是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組織的每個農戶;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同時,農戶還可合理的對土地進行流轉、承包等,以提高土地的利用價值。在土地政策方面,國家也會根據具體土地類型,在征地時給予合理的土地補償標準費用,讓農民安心放心的經營農村土地。
16萬元
2000平米
12.3萬元
8000平米
58.8萬元
93畝
900元/畝/年
68畝